发布日期:2019-09-30 信息来源:信息宣传中心
刘海民,男,1966年5月出生,居住在兴龙小区,目前是沂水县祥和驾校的一名教练。他在上班途中捡到7万多元的巨款后,毫不犹豫地找寻失主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“拾金不昧”的中华传统美德。2014年10月29日早晨6点多,刘教练在龙家圈镇后埠子村西看到路边一黑色提包,他停车将包捡起,打开一看里面有大量现金,刘教练自己推测包落在路右侧,应该朝西去了,急忙驾车向西追去。追出约3公里左右,他看到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带着妻子和孩子停在路边,脸上写满了焦急与慌张,他看到刘海民停下车就跑上前语无伦次的问他拾到一个皮包没有,刘海民估计他可能就是失主,于是将他们一家三口带到单位,将装有73800元现金的皮包还给了这名男子,原来,这名失主是青海化隆人,姓马,回族人,在黄山铺镇驻地开了家拉面馆,因家中有急事用钱去亲戚家借的现金。马某激动万分的拿出现金酬谢,被刘海民拒绝了。10天后,一群穆斯林兄弟将书写着“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”的锦旗送到了祥和驾校教练刘海民的手里。面对各种赞誉,刘教练只是微微一笑,说:这是我做人的一个准则,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这样做的。“拾金不昧”其实是反映一个人、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。刘海民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,充分体现出了一个龙家圈镇普通人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。